岳阳县文化馆社科普及基地管理制度
为了广泛调动社会力量,加强和完善社科普及基础建设与社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,促进社科普及活动社会化、经常化和制度化,以更好地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工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》和《湖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》的有关精神,结合我馆社科普及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组织机构
成立以馆长为主要负责人的社科普及领导小组
组长:刘望平
副组长:柳六荣、许安全、何泱泱
骨干成员:高启慧、刘淑娥、尹琼、黄晶晶
二、强化科普教育管理,加强制度建设
1、社科普及基地开展的活动应有利于传播促进社会进步的健康思想、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;有利于弘扬爱国主义精神,丰富青少年学生的文化生活,提高道德素质,促进文化交流。
2、社科普及基地要积极广泛开展贴近实际、贴近生活、贴近群众,有特色、有实效的科普活动;要积极探索基地的建设工作和开展科普活动的新思路、新方法,努力开拓创新,吸引或组织群众自觉到基地参加社会科学普及活动。
3、因地制宜、面对不同的群体根据我县特有的区域文化艺术开展科普活动。让群众学习艺术相关知识,感受艺术的魅力。反对在科普基地从事伪科学和封建迷信等活动,倡导科学、健康、文明生活方式的良好社会氛围。
4、社科普及基地实行规范化、制度化管理,做到年初有工作计划、有落实措施,年终有工作总结;要注意积累工作经验,积极开展交流和研讨,努力提高工作水平,不断提升科普教育基地的科技含量和质量,把科普教育活动的科学性、知识性、趣味性、启发性和参与性有机地结合起来。
5、开展社科普及活动,应有文字、照片和录像等档案资料和接待参观团体的时间、单位、人数、活动内容等情况的详细记载。
岳阳县文化馆
2022年2月21日